新医改6年走过的历程
2017-03-09作者:张海莺 来源:中国改革报

2009年,新医改方案终稿公布
2009年3月,国务院通过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要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适当提高临床诊疗、护理、手术以及其他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医药分开”的要求,逐步取消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成。管办分开、医药分开;法人治理运行机制、财政价格补偿调控机制、医保付费机制等医疗改革在各地试点展开,新一轮医疗改革不断推进。随后《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经营性质的通知》等系列配套措施出台。
2010年,医改渐入“深水区”
2010年,医改覆盖面取得了巨大进步。提前一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城镇居民医保,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保障范围也从重点保大病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中央财政医疗卫生支出累计达到2490亿元。
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深水博弈
当年,公立医院改革逐步推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等。但因收红包回扣、收费不合理、医生态度差等原因,公立医院仍屡遭诟病。
2012年,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
“十二五”医改规划的三项重点: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制(保基本)、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强基层)、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机制)。
2013年,基药扩容、大病医保、行业标准提高
2009年新医改以来,国家出台一批医改政策,其中医药分开、医保控费、药品降价、基药目录扩容、基药招标纠偏、抗生素分级管理、新版GSP和GMP成为影响行业发展的最主要政策。
2014年,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提高保障力度、支持社会办医
2014年医改重点工作是: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扩大到1000个县,覆盖农村5亿人口和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320元和在全国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创新社会资本办医机制和推进医师多点执业。
2015年,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药品价格改革、薪酬制度改革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2015年深化医改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涵盖了公立医院改革、药品价格改革、薪酬制度改革等。提出,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公立医院优先配置国产设备和器械,药品实际交易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机制,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