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方案发展历程
2017-03-13作者:iMall 来源:中国产业洞察网

2006年9月,由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牵头、多家部委组成的医疗体制改革协调小组成立,全面启动了新医改方案的制订工作。

2007年春节前,医改协调小组委托6家国内外机构进行新医改方案的设计。这6家机构分别是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和国际咨询机构麦肯锡。

2007年5月,北京师范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又加入到新医改方案的设计队伍中。同年6月,清华大学又成为“第九套方案”的设计者。

2008年1月17日,江苏省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透露:医改的大体方案已经形成。

中国医改大事记

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出台,决定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进行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00年2月16日《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这是医改的指导性档。

2000年当年的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上正式提出,要把医院分为营利性医院和非营利性医院,提出医药分家。

2000年国家计委印发了《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放开大部分药品价格。

2003年SARS暴露出中国公共卫生体系的脆弱,国家开始在农村推行合作医疗,称为“新农合”。

2005年7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报告,认为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从总体上讲是不成功的”。报告产生强烈反响。

2006年9月国务院成立11个部委参加的医改协调小组,由国家发改委主任和卫生部部长任双组长。新一轮医改启动。

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目标。

2007年医改协调小组委托北大、WHO等组织研究医改方案。前后共有9个机构提交了各自方案。

2007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试点推行覆盖全部城镇居民的医保制度。

中国10年医改主要历程

1994年国务院决定在江苏镇江、江西九江进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试点,为全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探索经验,由此揭开医改序幕。

1998年医改进入组织实施阶段。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覆盖全体城镇职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陆续出台医药分家、药品招标采购、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等一系列政策。但总体上说,政策的落实步履维艰。

2000年7月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青岛召开,会议提出:要在2001年底实现90%以上的地市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继续推进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扭转以药补医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等改革。

2003年突如其来的SARS病魔让人们发现,医疗卫生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竟然不堪一击。

2005年6月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世界卫生组织的一份合作研究报告表明,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从总体上讲是不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