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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电商名词解释
作者:iMall 来源:乐商软件 浏览次数:3482

作为医药电商系统领导者的乐商软件认为,对于医药电商的新手而言,总会带着不同的疑问,因此乐商软件给对于刚刚进入医药电商的小伙伴整理了一份医药电商的名词解释,以便参考。

什么是医药电商:指的是通过计算机和互联网信息技术为医疗机构、药品企业、医药零售商、医药批发商等其他医药行业相关单位实现盈利以及提供医药产品交换机器相关服务的行为。一般可归纳为以下三个特征:(1)交易范围、交易行为与方式等均必须完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2)交易双方必须具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之资质。(3)交易过程全部或部分在网络环境下完成,但交易主体必须通过权威机构实名认证。

药品类名词

新药:指由实验室发掘新成分、评估作用机转、量化生产、剂型设计、动物毒理试验、到可以上市用于治疗的药物。

处方药Rx:是药品管理上的界定,指须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或药房工作人员同意即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甲类OTC:OTC--Over The Counter是非处方药的标志。非处方药是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其中甲类OTC为红色标记,是只能在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技术人员的社会药店、医疗机构药房零售的非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须在药店由执业药师或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乙类OTC:OTC是英文Over The Counter的缩写,在药学专业这一块是称之为非处方类药品,非处方药也分甲类和乙类。在非处方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均有其特有标识OTC。绿色为乙类OTC,除药店外,还可在药监部门批准的宾馆、商店等商业企业中零售。

剂型:剂型指方剂组成以后,根据病情与药物的特点制成一定的形态。为适应治疗或预防的需要而制备的药物应用形式,称为药物剂型,简称剂型。

食品添加剂:食品在生产加工以及贮藏的过程中为了让食品色、香、味品质更好而改变食品的结构的方式。防止食品氧化、腐败、变质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物质或者符合规定的化学合成物质。

保健食品:指具有人体某方面保健功能以及补充矿物质以及维生素的食品。一般不对人体产品任何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假药: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的成份不符的;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2、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未检验就销售的;3、变质的;4、被污染的;5、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劣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2、不注明或更改生产批号;3、超过有效期的;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辅料的;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经营类名词

GMP: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缩写,中文的意思是“良好作业规范”,是一种特别注重制造过程中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照国家相关法例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自身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

GSP: GSP是英文Good Supply Practice缩写,在中国称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药品经营企业统一的质量管理准则。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GSP要求,并通过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药品本位码:药品本位码属于国家药品编码的一种。药品本位码用于国家药品注册信息管理,药品首次注册登记时赋予本位码,是国家批准注册药品唯一的身份标识;国家药品编码包括本位码、监管码和分类码。本位码由药品国别码、药品类别码、药品本体码、校验码依次连接而成。

药品经营方式:是指药品批发和药品零售。药品经营范围: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经营药品的品种类别。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生产企业:是指生产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

药品经营企业:是指经营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

异地经营:是指擅自改变《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原注册地点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药品集贸市场:是指国家禁止的非法从事药品购销活动的场所,包括未经批准举办的药品交易会。它是由多个无证经营或借合法保护的经营者或有证异地经营者,相对集中进行独立的、分散的药品现货采购、仓储、保管、运输、销售活动的场所。

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医疗机构制剂不得上市销售。

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第一类医疗器械: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对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医疗器械: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护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药品不良反应(ADR:Adverse Drug Reaction):在按规定剂量正常应用药品的过程中产生的有害而非所期望的、与药品应用有因果关系的反应。在一种新药或药品的新用途的临床试验中,其治疗剂量尚未确定时,所有有害而非所期望的、与药品应用有因果关系的反应,也应视为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抽样检验:药品抽样一般分为监督性抽样和评价性抽样。评价抽验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掌握、了解辖区内药品质量总体水平与状态而进行的抽查检验工作。监督抽验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为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可疑药品所进行的有针对性的抽验。药品抽查检验分为国家和省(区、市)两级。国家药品抽验以评价抽验为主。省(区、市)药品抽验以监督抽验为主。

批准文号: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批准文件上规定该药品的专有编号,此编号称为药品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

互联网药品证书类名词

第三方交易平台(A证:申请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取得互联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2、交易服务功能(查询、支付等)3、建立交易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能够实现可追溯4、具有药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专职药品质量管理人员5、两名以上执业药师,并建立在线药事服务制度,由执业药师提供咨询6、建立药品经营主体资格审查、药品信息发布审核、储存和运输管理等制度7、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药品协助召回、应急处理等制度8、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制度9、其他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制度和措施

药品B2B证B证

通过自身网站与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它企业进行互联网药品交易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2、开展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3、管理机构、网络与交易安全保障措施、管理制度4、完整保存交易记录5、交易服务功能(查询、支付等)6、保证信息真实合法的制度、设备与技术

药品交易自营式B2C证C证

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1、药品连锁零售企业2、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3、网络与交易安全保障措施、管理制度4、完整保存交易记录5、交易服务功能(查询、支付等)6、交易品种管理制度与措施7、药品配送系统8、执业药师、保存咨询内容的设施、设备及管理制度9、从事医疗器械交易服务,需配备此领域专业学历的专职专业人员

04/22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