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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大省基药落地!三级医院要达60%
作者:趣学术 来源:趣学术 浏览次数:1149
今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正式开始实施,在药品供应保障里面提到:国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根据药品临床实践、药品标准变化、药品新上市情况,对基本药物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基本药物成为少数被重点提及的医药品类。
 
就在近期,医药大省山东省传来基药进一步落地的消息,日前,山东卫健委下发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推进方案,文件表示将从济南和青岛两市全面开始综合试点,其他市至少遴选1个县(市、区)开展综合试点工作,并在山东省卫健委备案。
 
《方案》要求,围绕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等内容开展综合试点,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其中,关于基本药物有限配备使用一条要求,各级公立医院的要全面配备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1为基本药物,X为非基本药物)用药模式。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公立医院、三级公立医院逐步实现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分别不低于90%、80%、60%。
 
不仅仅是配备比例,山东省还要求进一步提高基本药物的使用占比,医院必须对基本药物进行标准,在临床治疗过程中,使用同类药品时,在保证疗效情况下,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并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作为处方点评的重要内容。
 
此外,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还要将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与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基金、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奖补资金拨付挂钩,公立医院必须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纳入科室、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要与医务人员的薪酬挂钩。
 
此外,文件还表示,要集合城市医联体和县城医共体建设,探索建立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制度。那么,谁来负责连选衔接目录呢?重点来了,牵头单位根据本区域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用药需求,遴选的循证证据充足、临床用药频度高、剂型规格规范的上下用药衔接目录,优先遴选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注重遴选急(抢)救药、妇儿专科药和慢性病常用药。
 
可以想见,一旦上下衔接目录遴选出来,影响的将是一片区域市场,不仅仅是单家医院了,在遴选标准上,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剂型规格规范的品种,可见不仅仅是通用名遴选,而是像现在的带量采购一样,是明确了主体剂型的遴选。
 
06/03 2020